著作权保护,国家是立了法的。地方也特别予以强调。但是,近来有的朋友发帖不标明[原创]或者[转帖],网友们意见很大,我们不断收到这样的批评,认为地方论坛存在文风不正的问题。我们接受这些批评。
现在,我们重申规定,公而告之:
保护著作权,发帖请注意!
不能在网络上利用搜索引擎轻易得帖后,又含糊不清地发给我们。
我们提倡原创,希望朋友们深入生活,深入民众之中,创作出更多卓有影响的佳作。
请大家注意:发帖必须在文章的标题后面注明[原创]或者[转帖];也可以简写成[原]或者[转];转帖的文章的出处不要在标题上说明。可以在文章的尾巴注明刊物报纸的名称或者网站名称即可。许多网站不这样注明就不能发表。我们这样规定绝对不是搞形式,而是要求发帖者凭良知自己先作个有法律效果的鉴定。其作用是一个表明自己承诺愿意承担法律后果的自我认定。千万不要嫌麻烦!
标题的其他格式还有[公告]、[投诉]、[提问]、[寻人]等等,凡未标明者,一律不得置顶(版主有权修改标题后再置顶)。
地方论坛提倡原创,也支持特别精彩的转帖。
地方论坛实行文责自负。
对经过调查落实的侵犯著作权行为,地方站处分意见如下:
1、责令责任人在所发论坛写出书面认识。如果责任人拒绝写出书面认识,则执行下列2、3条处分:
2、初犯者封权一周。
3、再犯者封权三月。
4、三犯者封权三年[最高刑期]。三犯者即使写出书面认识,也必须如此执行。
本规定自2008年7月21日起,在贵州论坛试行。7月24日起,在全地方论坛实施。
网易-地方站
言论123C.C_澄澄一蚊蚊
2008年7月24日
由于网络求助难于调查真相,其中不乏利用人们的善良以诈骗钱财者。
为此
特补充规定如下:
凡未经地方站审查同意,任何人不得随便公布募捐帐号和联系电话。违者,请版主作为广告封权后删除。
网易-地方站
言论123C.C_澄澄一蚊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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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声雨声读书声 声声入耳 ; 家事国事天下事 事事关心
本贴于 2008-07-24 07:54:27 被【言论123】修改